《关于201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发表时间:2019-02-13 14:20 关于201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建人〔2019〕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2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下同);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及《关于继续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7号)精神,凡符合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须提交: 1.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为《往来内地通行证》);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原则上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福建省境内)应于2019年2月21日至3月15日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为老考生,其余为新考生。 1.新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系统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准确填写个人联系信息,打印《201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老考生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按照网上报名系统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个人联系信息,无需打印《报名表》。 3.省外转入的考生(网上报名系统考生类型标示为“异地考生”)按新考生程序报考,无需提供该省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转移证明。 (二)现场审核 新考生和省外转入的考生应于2019年3月13日-15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办理现场资格审核。 1.《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复印件及原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含发证机关用印页面)及原件;港澳居民提供《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及原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4.持香港、澳门、台湾高等学校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原件;非本省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还需提供批文或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及原件; 6.申请免试两科的人员,还应提供从事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满15年,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的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7.报考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分支机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交该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须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报考。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三)网上缴费 1.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6〕165号)精神,各科目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61元/科,《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84元/科。 2.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应于2019年3月21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方才全部完成。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于5月10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宜 (一)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统一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逾期无法补报。 (二)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4个科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客观题),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三)主观题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采用网络阅卷,考生须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墨水笔以及铅笔和圆珠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五)2019年继续使用2014年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有关事宜请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联系。 (六)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列入资格考试重点审查名单。对考生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其不良行为记入福建省建设类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五、其他事宜 (一)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二)各设区市建设局应于3月22日前将《报名表》(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人社局加盖公章于审核部门意见栏)及证明材料汇总,报送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经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审查后,系统生成准考证供考生网上下载打印。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楼;联系电话:0591-38161636转2。) (三)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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